大凡治国之道,一定要先使百姓富裕起来。百姓富裕了,就容易治理,百姓穷困了,就难以治理。怎么知道是这样的呢?百姓富裕就安于乡里,不愿意离开家园,安乡重家,那么就恭敬君主而畏惧刑罪,敬上畏罪也就容易治理了。百姓贫困就不安于乡居而轻视家园,不安于乡居而轻家,就敢于铤而走险、抗上犯禁了,抗上犯禁就难以治理了。所以治国往往是富裕的,乱国往往是贫穷的。所以善于国政的君主,一定要先使百姓富起来,然后再加以治理。
昔者,七十九代之君(1),法制不一,号令不同,然俱王天下者,何也?必国富而粟多也。夫富国多粟生于农,故先王贵之。凡为国之急者,必先禁末作文巧。末作文巧禁则民无所游食,民无所游食则必农。民事农则田垦,田垦则粟多,粟多则国富。国富者兵强,兵强者战胜,战胜者地广。是以先王知众民、强兵、广地、富国之必生于粟也,故禁末作,止奇巧,而利农事。
(1)七十九代:泛指前朝。
从前,七十九代的君主,法制不一,号令不同,然而都能一统天下,这是为什么呢?一定是国富而粮多的原因。国富粮多来源于农业,所以历代圣王都重视农业。凡是以治国为急务的人,都一定要先禁止工商性质的奢侈品的制作。如果禁止了工商性质的奢侈品制作,那么人民就无法游居求食,人民无法游居求食,就必然从事农业。人民从事农业,土地就得到开垦;土地得到开垦,粮食就增收;粮食增收,国家就富裕。国家富裕,兵力就强盛;兵力强盛,战斗就可以取胜;战斗取胜,土地就广阔。所以,先王懂得增加人口、加强兵力、扩大土地、富裕国家,必须依赖粮食。因此,禁止了工商发展,不准生产奢侈品,那么就有利于发展农业。
今为末作奇巧者(1),一日作而五日食;农夫终岁之作,不足以自食也。然则民舍本事而事末作,舍本事而事末作,则田荒而国贫矣。凡农者,月不足而岁有余者也。而上征暴急无时,则民倍贷以给上之征矣。耕耨者有时,而泽不必足,则民倍贷以取庸矣(2)。秋籴以五,春粜以束,是又倍贷也。故以上之征而倍取于民者四,关市之租,府库之征,粟十一,厮舆之事,此四时亦当一倍贷矣。夫以一民养四主,故逃徙者刑而上不能止者,粟少而民无积也。
(1)末作奇巧:古代把生活必需的事物视为本,其他无用的事业视为末,具体指的就是工商业。奇巧,指无用的技巧和装饰。
(2)倍贷:借一还二。
今天,从事工商、制作奢侈品的,干一天可以吃五天;农民终年劳作,却不足以维持自己的生活。这样,人们就会放弃农业而从事工商奢侈品;放弃农业而经营工商,土地就荒芜了,国家就贫穷了。要是从事农业的人,按月计算则收入不足,按年计算才会有余。而上面征税紧急,又不根据时节,农民只好用加倍的高利贷来满足国家税收。但耕田除草都有季节性,而雨水不一定充足,农民又只好借加倍的高利贷来雇人浇地。秋天从农民手中买粮的价钱是“五”,春天卖粮给农民的价钱却是“十”,这又是一种加倍的高利贷。因此,把上面的征税算起来,成倍索取农民的款项就有四项,关市的租税、府库的征收、十分之一的征粮、各种劳役,一年四季加起来,又等于一项加倍的高利贷了。一个农民要养四个债主,那么即使对外流者处刑,国君也不能制止农民的外流,这都是因为粮食少而农民没有积蓄造成的。
常山之东(1),河、汝之间(2),蚤生而晚杀(3),五谷之所蕃熟也。四种而五获。中年亩二石,一夫为粟二百石。今也仓廪虚而民无积,农夫以粥子者(4),上无术以均之也。故先王使农、士、商、工四民交能易作,终岁之利无道相过也。是以民作一而得均。民作一则田垦,奸巧不生。田垦则粟多,粟多则国富。奸巧不生则民治。富而治,此王之道也。不生粟之国亡,粟生而死者霸,粟生而不死者王。粟也者,民之所归也;粟也者,财之所归也;粟也者,地之所归也。粟多,则天下之物尽至矣。故舜一徙成邑,貳徙成都,参徙成国。舜非严刑罚重禁令,而民归之矣。去者必害,从者必利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