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了庄公即位,姜氏为共叔段请求制这个地方作为封地。庄公说:“制,可是个险要的地方,虢叔就死在那里。其他的地方任他挑选吧。”姜氏就替他请求京地,并让共叔段住在那里,大家都称他“京城太叔”。
祭仲曰:“都,城过百雉,国之害也。先王之制:都,不过参国之一;中,五之一;小,九之一。今京不度,非制也,君将不堪。”公曰:“姜氏欲之,焉辟害?”对曰:“姜氏何厌之有?不如早为之所,无使滋蔓!蔓,难图也。蔓草犹不可除,况君之宠弟乎?”公曰:“多行不义,必自毙,子姑待之。”
祭(zhài)仲:郑国大夫。
城:指城墙。过:超过。雉(zhì):古代城墙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。
参国之一:国都的三分之一。参,同“叁”。
不度:不合法度。
不堪:受不了。
辟:同“避”。
何厌之有:有何厌。厌,满足。